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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稱: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示范創(chuàng)建和質量創(chuàng)優(yōu)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2-07-2019-0010-1 生成日期: 2019-07-31 發(fā)文機構: 教育部辦公廳
      發(fā)文字號: 教思政廳函〔2019〕15號 信息類別: 高等教育
      內容概述: 教育部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開展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示范創(chuàng)建和質量創(chuàng)優(yōu)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
      示范創(chuàng)建和質量創(chuàng)優(yōu)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廳函〔2019〕1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黨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黨委:

        根據《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高校黨組織“對標爭先”建設計劃的實施意見》(教黨〔2018〕2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安排,現就開展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示范創(chuàng)建和質量創(chuàng)優(yōu)工作(以下簡稱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一)建設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學習領會全國教育大會、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座談會精神,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培育為基、重在建設、典型引領、整體推進,以政治建設為統領,以質量攻堅為動力,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以推動事業(yè)發(fā)展為落腳點,嚴格對標看齊,勇于改革創(chuàng)新,努力爭創(chuàng)先進,為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fā)展、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以優(yōu)異的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

        (二)建設任務。面向全國高校培育創(chuàng)建10所黨建工作示范高校、100個黨建工作標桿院系、1000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建設周期為兩年(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以點帶面發(fā)揮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全國高校各級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推動全國高校黨建質量全面創(chuàng)優(yōu)全面提升。

        二、基本條件

        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面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黨委(含高職高專院校、民辦高校)及其院(系)黨組織、基層黨支部開展,校、院(系)黨組織一般應至少成立5年,教師黨支部一般應至少成立3年,學生黨支部應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建設周期內保持穩(wěn)定。參加培育創(chuàng)建的高校黨組織,要按照《實施意見》明確的主要任務及方法步驟,綜合評估工作基礎,統籌確定建設任務,精心謀劃預期成效。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培育創(chuàng)建 “全國黨建工作示范高校”

        參加培育創(chuàng)建的高校黨委,要按照《實施意見》規(guī)定,嚴格做到“六個過硬”,所屬院(系)黨組織要普遍做到“五個到位”,所屬基層黨支部要普遍做到“七個有力”。重點應滿足下列條件:

        1.黨的十八大以來,學校黨委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黨對高校的全面領導,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認真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主體責任,模范發(fā)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堅決貫徹落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和改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動學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事業(yè)取得優(yōu)異成績。

        2.近五年來,學校黨委曾獲得省部級(含)以上表彰,或在上級黨組織最近一次開展的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評估中獲得“優(yōu)秀”或相應等次,或在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中連續(xù)獲得“好”或相應等次;學校多名師生獲評全國優(yōu)秀黨員或先進典型;已開展學校軟弱渙散黨支部整頓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來,學校黨委在黨建和意識形態(tài)領域未出現過重大問題,未發(fā)生過重大穩(wěn)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輿情事件;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未出現過違紀違法、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等問題。

        4.符合《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高校黨委)》所列其他要求(見附件1)。

        (二)培育創(chuàng)建“全國黨建工作標桿院系”

        參加培育創(chuàng)建的高校院(系)黨組織,要按照《實施意見》規(guī)定,嚴格做到“五個到位”,所屬基層黨支部要普遍做到“七個有力”。重點應滿足下列條件:

        1.黨的十八大以來,院(系)黨組織不斷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充分發(fā)揮領導核心作用,優(yōu)化院(系)運行機制,模范執(zhí)行黨政聯席會議制度,院(系)黨組織會議制度健全、執(zhí)行有力,落實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提升師生思想政治工作質量,促進院(系)人才培養(yǎng)、學科建設、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工作取得優(yōu)異成績。組織員、輔導員等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規(guī)定配齊配強。

        2.近五年來,院(系)黨組織曾獲得校級(含)以上黨組織的重大表彰,或在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中連續(xù)獲得“好”或相應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師生獲評省部級(含)以上優(yōu)秀黨員或先進典型;所在院(系)承擔省部級(含)以上黨的工作創(chuàng)新項目或重大研究課題,并發(fā)揮推廣示范效應;在高層次人才、中青年教師中發(fā)展黨員工作成效突出;已開展學院軟弱渙散黨支部整頓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來,院(系)黨組織在黨建和意識形態(tài)領域未出現過重大問題,未發(fā)生過重大穩(wěn)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輿情事件。院(系)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未出現違紀違法、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等問題,所在院(系)未出現違反師德師風有關規(guī)定等突出問題。

        4.符合《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院<系>黨組織)》所列其他要求(見附件2)。

        (三)培育創(chuàng)建“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

        參加培育創(chuàng)建的高校基層黨支部,要按照《實施意見》規(guī)定,嚴格做到“七個有力”。重點應滿足下列條件:

        1.黨的十八大以來,黨支部充分發(fā)揮戰(zhàn)斗堡壘作用,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著力發(fā)揮政治引領、規(guī)范黨的組織生活、團結凝聚師生、促進學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體作用,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突出,師生思想政治工作針對性和親和力強,在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領域取得優(yōu)異成績。

        2.近三年來,黨支部或黨支部書記曾獲得校級(含)以上黨組織的重大表彰,或在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中連續(xù)獲得“好”或相應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員獲評省部級(含)以上優(yōu)秀黨員、師德典型、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教師黨支部在“雙帶頭人”支部書記培育、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促進所在學校事業(yè)發(fā)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學生黨支部在推進思想教育、專業(yè)學習、志愿服務、社會實踐、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等方面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已開展黨支部整頓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來,黨支部在黨建和意識形態(tài)領域未出現過突出問題,未發(fā)生過影響安全穩(wěn)定的重大事件;黨支部成員及支部所在單位人員未出現違法違紀、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師德師風等問題。

        4.符合《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重點任務指南(基層黨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見附件3)。

        三、組織實施

        全國黨建工作示范高校、標桿院系、樣板支部培育創(chuàng)建工作在教育部黨組領導下,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申報認定、創(chuàng)建達標、評估考核、驗收鞏固四個步驟開展。

        (一)申報認定(2019年8月—2019年12月)

        各高校申報工作統一由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組織開展并按要求推薦至教育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體負責遴選工作,正式創(chuàng)建單位名單由教育部黨組最終審核確定。有關工作步驟如下:

        1. 高校黨委申報。高校黨委應專題研究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確定本級黨組織及所屬院(系)黨組織、基層黨支部申報意向。參與申報的高校各級黨組織按照《實施意見》規(guī)定,對照《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重點任務指南》,對黨建工作基礎、成功做法、特色經驗等進行梳理和總結,統籌謀劃2年建設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標、實施計劃、預期成果,編制經費預算,按類別分別填寫《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申報書》(見附件4),并準備支撐材料。相關材料報送前須經學校黨委審核把關。

        2. 地方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推薦。各地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應統籌做好推薦工作,推薦參與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的對象應覆蓋屬地內部委屬高校、地方高校,高職高專院校、民辦高校應有一定的比例。“黨建示范高校”項目,各地按照屬地內高校黨委(含部委屬高校,下同)數量的5%確定推薦數量(個數向后取整,下同),數量不足1個的按照1個計算。“黨建標桿院系”項目,各地按照屬地內高校院系黨組織數量的2%確定推薦數量。“黨建樣板支部”項目,各地按照屬地高校黨支部數量的2%確定推薦數量。各地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將推薦高校的申報書紙質版(一式兩份,不含支撐材料)統一匯總后,于2019年9月30日前(以郵戳為準)報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電子版(含支撐材料)由各高校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網(www.sizhengwang.cn)平臺上進行申報。

        3. 教育部遴選確定。按照“標準引領、專家評議、實地考察、組織統籌”的原則,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對材料進行初審,組建專家組進行評議,擇優(yōu)確定入選對象名單。實地考察“黨建示范高校”等項目入選對象后,按程序進行公示,報教育部黨組審核確定正式入選名單。遴選工作全程接受監(jiān)督。對入選的校、院(系)黨組織,將提供專項經費支持,相關經費應嚴格管理、專款專用。

        (二)創(chuàng)建達標(2020年1月—2020年12月)

        入選的校、院(系)黨組織和黨支部(以下簡稱各建設單位)要按照《實施意見》和《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重點任務指南》要求,堅持軟件建設和硬件建設相結合、統籌規(guī)劃和分步實施相結合、整體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結合,按計劃、分步驟開展培育創(chuàng)建工作。建設期內,創(chuàng)建“黨建示范高校”,要著重圍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健全黨建工作體制機制等出成果;創(chuàng)建“黨建標桿院系”,要著重圍繞破除“中梗阻”現象、抓好黨建重點任務落實等出成果;創(chuàng)建“黨建樣板支部”,要著重圍繞嚴格“三會一課”、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黨建工作制度體系、機制辦法;2.優(yōu)秀基層黨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師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載體;4.有較大影響力的宣傳平臺、網絡陣地;5.高水平研究論文、專著;6.經驗推廣示范、輻射帶動成效等。

        (三)評估考核(2020年12月)

        教育部以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培育創(chuàng)建工作管理考核,對建設單位開展跟蹤評估和年度考核。跟蹤評估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組織開展,委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創(chuàng)新發(fā)展中心(華中師范大學)具體實施,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網(http://www.sizhengwang.cn)提供技術支持,具體要求見《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關于開展新時代高校黨建示范創(chuàng)建和質量創(chuàng)優(yōu)工作跟蹤調查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9〕25號)。同時,各建設單位應于2020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和成果報告。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組織進行考核評估,相關意見及時反饋建設單位。考核合格的,撥付下一年度建設經費;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視情決定是否繼續(xù)予以支持。有關建設成果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網(http://www.sizhengwang.cn)等平臺上集中宣傳展示,納入基層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高校黨建教材編寫、典型案例結集出版、現場會議展示等工作,面向全國高校推廣應用。

        (四)鞏固驗收(2021年1月—2021年12月)

        各建設單位根據中期評估反饋意見,及時整改問題,推進任務開展,鞏固建設成果,提升示范成效。2021年12月前,教育部對各建設單位開展項目驗收工作。各建設單位應于2021年10月前,提交工作總結報告、培育創(chuàng)建成果。相關成果原則上不能少于“四個一”:即,在體制機制、經驗舉措、方法辦法上形成1套可復制、推廣的典型經驗,高質高效運作1個新媒體平臺,制作1個示范點建設微視頻,匯編1本示范點建設成果資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組織專家組在審查總結報告、成果材料的基礎上,采取聽取專題匯報、實地考察驗收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定。2021年12月公布評定結果,評定達標的,予以結項,深化宣傳推廣;評定不達標的予以通報,嚴格追責問責。

        四、工作要求

        各地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各高校黨委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第二批全國黨建工作示范高校、標桿院系、樣板支部的申報、推薦和建設工作。各建設單位所在高校黨委,要健全完善組織機構,進一步細化建設方案,確定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加強常態(tài)化跟蹤指導,及時解決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進取得建設成效。各地各高校要結合實際,為入選校、院(系)黨組織和黨支部提供必要的配套經費、資源條件等支持。建立激勵保障機制,對做出突出業(yè)績的黨組織、黨員骨干予以表彰獎勵。及時發(fā)掘、凝煉、宣傳入選黨組織的探索經驗、培育成果、創(chuàng)建成效,充分發(fā)揮引領示范、輻射帶動作用,有計劃有步驟地把點上的經驗做法推廣到面上去,引領帶動高校黨建工作質量整體提升,辦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培養(yǎng)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曹盧010-66096684

        尹龍飛010-66096689

        電子郵箱:zxc@moe.edu.cn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黨建統戰(zhàn)處,郵編:100816

        附件:1.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高校黨委)

           2.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院<系>黨組織)

           3.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重點任務指南(基層黨支部)

           4.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chuàng)”工作申報書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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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日期:2019-08-08 來源:教育部 下載 收藏
      責任編輯:劉瀟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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